《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21)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精品文章
安技科,安技科在1小时内必须报告(集团)公司安全处和主管部门;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2报告;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5)紧急报警:火警:119,急救:120,当地报警:122或110,投保保险公司:人保9
518、太平洋95500、平安95512。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抢险命令发布
较大以安全事故紧急抢险命令由组长(或组长授权的副组长)发布。
4、事故抢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