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丧葬习俗举隅(9)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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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丧葬习俗举隅
第二,多次改葬。罗大经说:
有既葬以为不吉,一掘未已,至掘三掘四者。
其实,墓地与祸福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在有关记载中,还有一些求福反而得祸的事例。如前面提到的范同迁徙父亲坟茔,以致“骚扰州县”,并因此“迁谪而死”。据鲁应龙《括异志》记载,某氏祖坟“旧葬惹山,后忽卜兆于丁村,遂迁葬焉”,结果适得其反,“自后其家浸衰”。不难看出,一再迁移祖坟,实在是既费事又费财的愚蠢行动。
第三,抢购吉地。罗大经说:
有因买地致讼而棺未入土,家已萧索者。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9《户婚门·坟墓》所载诉讼判决书和官府公文,大多是些抢购吉地案件,其中吴思敬的遗孀段氏与谢五乙兄弟争风水一案,“颠末已经六年,官司虽与定断”,始终“尚未了绝”。
第四,争夺风水。罗大经说:
有兄弟数人惑于各房风水之说,至骨肉化为仇雠者。
据《名公书判清明集》卷10《人伦门·兄弟·兄弟争葬父》记载,曾知府死后,他的几个儿子“人执一说,彼此求胜”,地方官责令他们“平心定气,克终礼制,了此大事。”骨肉之间尚且如此,社会上更是常常因此而发生公开冲突。《名公书判清明集》卷9《户婚门·坟墓·主佃争墓地》载,吴春、吴辉兄弟与卓清夫争风水,“伤作人,阑丧,碎碑,不与安葬”,双方争夺异常激烈。另据《夷坚志》三志辛卷3《王枢密招魂》记载,北宋末年和南宋初年先后官至签书枢密院事的王伦与王渊,两家后代在宜兴(江苏宜兴县)争风水,“两下争斗,几于兵刃相格”,“官司莫能决”。在当时,争风水是导致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
(载《第二届宋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中国文化大学1996年印行)
宋代丧葬习俗举隅(下)
张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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