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丧葬习俗举隅(13)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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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丧葬习俗举隅
更值得注意的是,朝廷为皇帝、皇后料理丧事,几乎无不做道场。如宋真宗死后,宋仁宗“诏每七日于观音启圣院、开宝寺塔设斋会,中书、枢密院分往行香。”[48]宋英宗高皇后死后,宫中“作小祥道场”,隆报长老作法,宋哲宗“设御幄于旁以听”。[49]宋高宗得知宋徽宗及其郑皇后死于金朝,先“诏诸路州县寺观各建道场七昼夜”,又诏平江(治今江苏苏州)诸佛寺“选僧道三十五人醮祭作佛事”。[50]
宋代做道场,规模大,花销自然也大。话本《快嘴李翠莲记》说:
和尚、道士一百个,七日、七夜做道场。
还只是一般情况。贾似道为其母亲做道场,“斋云水千人”,[51]规模更大。如果说这是大官僚做道场,那么民间又如何呢?民间做道场,规模也不小。吴县(今属江苏)宰陈祖安曾感叹: 此费侈,吾贫不能办。[52]
假如随俗,只能破产。无怪乎当时有“伤生以送死”[53]之说。足见,做道场一类的陋俗实在是当时的社会公害。
五、余言
综上所述,这些丧葬习俗往往并不见于礼书,有的甚至遭到礼书谴责、受到法令禁止,可是在民间乃至上层社会都十分流行。两宋时期丧葬陋俗何以泛滥成灾,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就朝廷方面来说,对个别丧葬陋俗虽曾明令禁止,但并未严格执行,如同一纸空文。何况朝廷举办国葬,常常采用丧葬陋俗。如嘉祐八年(1063),宋仁宗死后,朝廷责成司天监“广求吉地”,知谏院司马光上疏反对,认为:
国之兴衰在德之美恶,固不系于葬地时日之吉凶也。[54]
可是毫无效果,照看风水不误。朝廷对丧葬陋俗的推波助澜作用不容忽视。
就民间来说,习俗一旦形成,要加以改变,谈何容易。加之死亡乃人生最大变故,亲友对死者深表怀念实属人之常情,他们难免采用包括陋俗在内的一切方式加以宣泄。司马旦不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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