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丧葬习俗举隅(10)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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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丧葬习俗举隅
四、做道场
道场在这里是水陆道场的省称,指设斋供奉,超度所谓水陆众鬼的法会。这一陋俗并非自古而然,是佛教传入中国以后才有的事。相传,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始作普度水陆众鬼的大斋会。宋代此风很盛,司马光《司马氏书仪·丧仪一》称:
世俗信浮屠诳诱,于始死及七七日、百日、期年、再期、除丧,饭僧,设道场,或作水陆大会,写经造像,修建塔庙。
七七日指人死后49天,百日指人死后百天,期年即小祥,再期即大祥。外地与京城做道场,又有某些区别。俞文豹说:
外方道场,惟启散时用铙钹,终夕讽呗讲说,犹有恳切忏悔之意。
而京城即临安的情况则是:
惟只从事铙钹,震动惊撼,生人尚为头疼脑裂,况亡灵乎!
反对丧葬用乐的士大夫,对此当然十分反感。如程颐明确表示,道场锣钹不可用于丧家。他说:
道场锣鼓,胡人乐也。天竺人见僧必饭之,因作乐。今用于丧家,可乎? [39]
南宋学者胡寅与夫人张氏“相约以死日不用浮屠氏法”。[40]朱熹强调:
丧最要不失大本,如不用浮屠、送葬不用乐。[41]
与朱熹并世的向伯远更是明确地“戒其子孙”:
勿为世俗所谓道场。[42]
岂止士大夫而已,宋太宗在太平兴国六年(981)下诏“禁丧葬不得用乐”。[43]然而社会上依旧是“丧家率用乐”,并且“人皆以为当然”。[44]
做道场依据的是天堂地狱之说。此说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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