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租赁合同(1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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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租赁合同
十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6.1 本合同及其条款的含义和解释以及甲、乙双方的关系,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
规及规定的制约。
16.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或不愿
协商的,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 双方联络
17.1 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发出的所有通知、信函等均采用书面形式,并用快递、挂
号信或派专人送达方式发至下列联系地址,按该联系地址发出的通知即为有效通知。 甲方指定的联系地址:
乙方指定的联系地址:
17.2 以挂号信件形式发送的通知,以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的第五天视为有效送达。 17.3 任何一方若变更联系地址的,应及时按上述方法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原地址仍为
有效地址。
十八、其他
18.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
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18.2 本合同及其内容均属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均有保密义务。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及附
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8.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18.5 本合同连同附件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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