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租赁合同(11)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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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租赁合同
12.2 乙方承诺放弃其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对该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该项承
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如甲方将该房屋向第三方转让,并向乙方 发出转让的通知,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出具确认继续履行本合同并 向第三方交纳租金等费用的确认函或与甲方、第三方共同签署相关协议给予确认。 无论乙方是否签署确认函或相关协议进行确认,只要甲方向乙方发出转让的通知, 本合同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即按照甲方通知转让给受让人,乙方须按照甲方通知的受 让人的名称、帐户向受让人支付租金。乙方拒绝或延迟出具上述确认函或签署相关 协议、或未按照甲方通知向受让人支付租金的,不影响甲方与第三方有关该房屋转 让行为的效力。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仍不改正的,则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 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届时月租金标准的10%的延迟履行违约 金,直至乙方改正为止。在此种情况下,如乙方延迟纠正超过15日,则甲方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
十三、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免责。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收、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房屋无法继续使用的。
十四、违约责任
14.1甲方的违约责任:
14.1.1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损坏,以
致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1.2租赁期限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当年的月租金的贰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4.1.3租赁期限内,若该房屋因建筑质量问题导致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则甲方除应返还乙方预付租赁期限剩余期间的租金以外,甲方还应按当年的月租金的贰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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