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论期末考试复习题(全)整合版(8)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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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犯罪对象是指向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根据刑法第229条第2款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行为人,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又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仍然认定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但法定刑要升格。本题答案:B
3.李某为了牟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复制了若干部影视作品的VCD,并以批零兼营等方式销售,销售金额为11万元,其中纯利润6万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2003年试卷二第5题)
A、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B、侵犯著作权罪
C、非法经营罪 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要注意相关的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2001年4月5日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1998年12月11日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实施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只定侵犯著作权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实施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又明知是他人的侵权复制品而予以销售,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本题答案:B
4.甲为了获取超额利润,在明知其所经销的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进货销售,销售金额总计达到180万元。一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而导致短路,引起火灾,造成3人轻伤,部分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下列关于甲的行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5年试卷二第66题)
A、应当数罪并罚 B、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C、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D、应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特殊的伪劣产品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刑法第140条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这一节罪的普通条款,具有拾遗补缺的弥补功能,其他都是特殊条款,二者之间形成了法条竞合的关系,按照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适用,应该优先适用特别条款。但是如果完全适用这一适用原则的话,由于特别条款所规定的构成要件比较严格,有些行为可能无法适用特别条款,从而出现法律漏洞,尤其是在适用特别条款可能导致刑罚偏轻或者罪责刑不相适应,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适用普通条款。因此,本案中,某甲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两个罪名,形成了法条竞合的关系,本来应该优先适用特别条款,即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但是如果这样,可能会出现刑罚的不公正。因此,可以在两个罪名之间选择适用重罪名。本题答案:BCD
5.甲欠乙1800元人民币,经乙多次催讨,甲提议用其购得的(无法查证)假人民币8000元偿还,乙表示同意并收下。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2000年试卷二第26题)
A、甲、乙的行为均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B、甲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乙的行为构成持有假币罪
C、甲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乙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D、甲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乙的行为构成窝藏赃物罪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出售假币罪和购买假币罪。本案中,甲与乙在明知是假币的情况下,还进行买卖(以假币8000换真币1800元就是一个买卖的行为),一方已经构成出售假币罪,另一方则构成购买假币罪。当然,如果他们像使用真币一样使用假币,即没有“打折”或者“兑换”,乙就可以认定为持有、使用假币罪。本题答案:C
6.下列哪一行为可以构成使用假币罪?(2006年试卷二第12题)
A、甲用总面额1万元的假币参加赌博
B、甲(系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
C、甲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为显示自己的经济实力,将总面额20万元的假币冒充真币出示给对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