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论期末考试复习题(全)整合版(13)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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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①但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B,显然是根据最高法院的那个《会议纪要》精神来认定。从本题的有关信息来看,很难看出甲公司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本案如果是发生在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公布之后,根据刑法第175条之一的规定,也许认定为骗取贷款罪更加合适。
20.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非法经营同类企业罪的犯罪主体?(2005年试卷二第58题)
A、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经理 B、国有公司的董事
C、国有企业的经理 D、国有公司控股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解析:本题直接考查法条,根据刑法第165条的规定,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但是国有公司控股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到底能否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呢?2005年8月1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解释:为准确认定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现对国有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解释如下: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论。根据司法解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的人员并非都是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而只能是那些国有公司、企业委派的人员才能视为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可以看出,国有公司控股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并不能视为国有企业的董事、经理,而要看其是否由国有公司所委派。当然,刑法在规制非法经营同类企业罪的犯罪主体中仅仅限定于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而将竞业禁止的其他主体排除在外,是否违背了刑法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一体同等保护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还值得进一步的研究。本题答案:BC。
21.甲公司走私汽车获利人民币4000万元后,欲通过乙公司(非国有)的帐户将这笔资金换成外汇转移至香港,并说明可按资金数额的10%支付"手续费"。乙公司得知该笔资金为甲公司走私犯罪所得,仍同意为该资金转帐提供帐户,并在收取"手续费"400万元后,将该资金折换成438万美元,以预付货款为名汇往甲公司在香港的帐户。乙公司的行为构成:(2005年试卷二第93题)
A、走私罪(共犯) B、洗钱罪
C、逃汇罪 D、单位受贿罪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洗钱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六),即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因此,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以及恐怖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洗钱的方式主要有5种,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是主要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公司、企业。乙公司的行为完全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本题答案:B。
22.甲公司拥有某项独家技术每年为公司带来100万元利润,故对该技术严加保密。乙公司经理丙为获得该技术,带人将甲公司技术员丁在其回家路上强行拦截并推入丙的汽车,对丁说如果他提供该技术资料就给他2万元,如果不提供就将他嫖娼之事公之于众。丁同意配合。次日丁向丙提供了该技术资料,并获得2万元报酬。丙的行为构成:(2005年试卷二第94题)
A、强迫交易罪 B、敲诈勒索罪
C、绑架罪 D、侵犯商业秘密罪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乙公司采用的是利诱加胁迫的方式来获取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还要求给权利人造成重大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例如导致权利人破产等才应当追诉。本案中没有交待甲公司是否由此造成这样损失,所以,有人认为本案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个问题还值得研究。本题答案:D。
23.对下列与扰乱市场秩序罪相关的案例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10题)
A、甲所购某名牌轿车行驶不久,发动机就发生故障,经多次修理仍未排除。甲用牛车拉着该轿车在 闹市区展示。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 ① 详细论证理由,可以参见张明楷著:《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5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