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解读--许耀桐(9)

时间:2025-07-05

到怎么办呢,虽然有1万部。我改革还会碰到找不到的。现在我们就要树立这个新理念了。你必须先立法,你把这个法立好了以后,你才能改。现在不能像过去那样,我先干起来,现在先干起来就不对了,要先立法,法立了以后再干。

大家又有意见,你叫我再去立法,不拖拖拉拉,改革不是要快点吗?立法了以后,按照法的来吧,影响我的速度。我们这个道理现在要讲清楚。就是我先讲一下。不按法的改革,你不要以为它快,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做欲速则不达。磨刀不误砍柴工。什么意思呢?我举一个例子,这个例子很有意思。同一个年头,同一个行政级别的单位,办同一件事。2012年宁夏有一个县,搞城市拆迁工作。我们同一年,山东的微山县也开展拆迁工作。我们就有比较了。前面的这个宁夏某县,不好的案例,我也不点他的名。就是不按法律来。结果表面上好像速度很快,就是领导班子定了一个东西,然后就告诉老百姓,就开始拆迁了。表面上看是很快,结果后遗症太厉害了。不停的有人上访,告状。出了很多的事。

我们山东微山县,它就是依法办事,怎么依法办事呢?把老百姓召集来开会,征求意见,而且开这个会,老百姓不是领导坐在主席台,让老百姓坐主席台,提要求,到底有什么想法,我希望要盖房子,在什么地段比较好,微山县就把走好的地段作为安置房,搞了三个月。但是大家想一想,这三个月虽然比宁夏某县短短几天慢一点,可是人家三个月完了以后,没有一个钉子户,也没有一个人去上访,很顺利的就办了。大家可以比较一下。所以我们现在改革,一定要于法有据,一定要按法来办。不要图快,图快是得不偿失的,后遗症会非常严重的。

第三点,就是我们改革一定要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包括我们干部这一点也是一个根本的一个变化。过去我们办事,那就是凭自己对一些政策,方针的理解。或者领导的意图的揣摩,就去干,就去办。没有什么法治的思维和方式。现在脑袋瓜就要有这根弦了,我办什么事,一定要看看我是不是按照法律的这样的要求,法律的允许。要自觉的形成这么一种思维方式,当然我们要有信念。这方面比较缺。说是当一个领导人,在某一个部门工作,对这个部门的相关的法律,专门的法律,谈论不清楚,更不用说国家大到宪法,到其他的方面的,其他的法了。他们本部门,本工作岗位的法都不一定熟悉。靠自己的一些想法,或者是领导怎么说的。

第五个关系,就是国家治理和法治的关系。刚才我说的,三中全会的决定,和四中全会的决定,只是姊妹篇,什么叫姊妹?有亲缘关系,我们是一家人,你是姐姐,我是妹妹,我们都是一个血统。所以也是一个血肉关系。三中全会大家知道,它提出了是国家治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我们今天四中全会,妹妹提出是法治体系。这之间什么关系呢?我们当然要把它搞清楚。

我就给大家分析,第一它是一个内在的关系。三中全会完整的提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里是不是有一个国家治理体系?我们现在提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体系跟那个体系,究竟什么关系,同样也是一个道理,大家也不要把它理解我这是两个体系。那就糟了。我们也不能这样理解。我也告诉大家,还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国家治理体系,这个更大一些。所以刚才说这是姐姐。姐姐大一些。当然这是一个比喻了。只是一个比喻而已。

这个国家治理体系,它这个系统的工程,太大了,我们过国家治理体系,包含七大体系。其中一个就是法律法治方面的这么一个体系。所以我们说,你不要看到这两个体系,现在到底,提出了这两个体系,它是互相对应的,没有关联的体系?不是,其实我们两个提法,实际上一个体系,最大的是国家治理体系。法治体系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这样一来我们就好理解了,我们不是说讲国家治理,还要提高我们每个干部的国家治理能力。这个跟我们按法律办事,依法办事,也不是分开的。不是说国家治理能力是归国家治理能力。法治能力就是另外一个,也是结合在一起。而且当务之急,我们要提高每个干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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