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解读--许耀桐(8)
时间:202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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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看到这次决定提出是什么?我们通过全民守法,要形成什么?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每个人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的捍卫者。这三个者,是第一次提出来的。要求也很苛刻了。你看,首先是法律的忠实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还要加上一条坚定的捍卫者,有谁要破坏法律,勇敢的站出来。 第四个关系,改革跟法治的关系。这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因为我们大家知道,我们到这次的四中全会,我们党是先后提出了三个全面。第一个全面是十八大,叫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二个全面,是去年的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第三个全面就是今年四中全会提出来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那好,这三个全面是什么关系?当然这里面包含的改革跟法治的关系。当然也包含着全面建成小康的关系。那我们应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我们的一个近期目标。三个关系当中,全面建成小康,是跟其他两个全面,它是一个目标关系。
全面深化改革呢?它是一个动力的关系。你要建成小康社会也好,你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好。我们说改革是根本动力。它是动力的关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一个对小康也好,对改革也好,又是一个根本的保障。现在就清楚了吗?所以我们探讨改革跟法治的关系,我们从改革的角度讲,它就是一个根本动力。法治是它的保障,是这么一个,首先第一点。
接下来我们还看看,我们改革跟法治的关系,现在还要讲一点,改革要于法有据。现在决定讲的很清楚了,说我们这个改革,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来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的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这是什么意思呢?我稍微解释一下。大家也知道,我们改革已经30多年了,1978年到今年,整整35年。过去35年的改革,大家也知道,我们不需要法律的。为什么?那个时候法律也不健全,再一个你有法律也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那个法律,不太实用。所以我们35年的改革,那还是什么?改革要先行,不要考虑法律,考虑到法律,那就改不了了,因为那个法律过时了。所以叫做先改。通过改革了,我们发现,然后才确定法律,需要法律。
这是以前的情况。现在不是这样了。现在我们首先要讲这个立法,立法要先行,要找法律的根据,这是一个根本的变化。过去叫先改,后立,现在叫先立法,后改。就是这么一个意思。
我们这一说,有的人当然也想不通了。如果改革是这样的话,那我们怎么办呢?因为我们的改革本来就是改革要上路,法律现让路了,我们过去的改革有一句话,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或者孙悟空大闹天宫,你带一些条条规矩,他根本不理睬。比如安徽凤阳村的一个大包干,按照当年来说就是违法的,你包产单干了,不走社会主义达到了。显然,小岗村当时搞大包办,最后也带来了,叫做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
再比如深圳,深圳更是这样,它就是突破杀出一条血路。就是突破这个法律的。有人说,我们刚才讲的不对,不对在哪里呢?我们要讲一个道理,我们也承认你刚才说的这些都是对,都是事实。没有错,我刚才讲的这些,事实是对的。但是只能说明什么?我们当年的改革,我们已经过去的这30年的改革,是处在第一阶段。处在第一阶段上,你没办法,法律也不健全,不好用,当然要先破后立,现在不一样了,我用流行的话说,那是第一季,现在我们是第二季,我们第二季是我们在2010年我们国家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志们这个还有讲究的,叫法律体系,是指法律条文,跟我们今天讲的法治体系,也是一个字之差。这个法治体系,当然比这个大多了。这叫法律体系。
2010年我们说法律体系,它有,我们35年已经制订了有效的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加上地方性的法规,8600多件,将近1万部。现在我们的法律,不是像当年那样了。它是通过改革已经立起来了,你不能说没有。更不能说它不能用。所以我们说现在于法有据,也有东西摆在那。没有法律的话,有法律摆在那里当然要于法有据了。如果真的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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