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2)
时间:2026-01-23
时间:2026-01-23
《关于印发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安监应急[2010]30号《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辽宁省安监局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79≥实际得分≥60,B级;
59≥实际得分≥0, C级。
在10项中,如出现3个以上(含本数,下同)C级,则
该预案评审结论为:“不符合备案要求”;出现8个以上B级,则该预案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备案要求”; 如出现9个以上B级,且包括5个以上A级,则该预案评审结论为:“符合备案要求”。
(2)应急预案的一般要素评审结论确定:
评审表中的一般要素(即附件,满分共100分)综合计
分,即各分项得分相加为总得分。一般要素得分与评审结论关系如下:
100≥实际得分≥80,符合要求;
79≥实际得分≥60,基本符合要求;
59≥实际得分≥0,不符合要求。
(3) 应急预案最终评审结论的确定。
①关键要素的评审结论是“不符合要求”,无论一般要素
的评审结论为何,最终评审结论都为“不符合要求”;
②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的评审结论都不是“不符合要
求”,应急预案最终评审结论取关键要素评审结论和一般要素评审结论中的最低级别,作为最终评审结论;
③关键要素的评审结论是“符合要求”或“基本符合要
求”,而一般要素的评审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最终评审结论都为“基本符合要求”。
上一篇:公司电子公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