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F标准整船船员薪资总额劳资协议ITF-TCC中文版(6)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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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F 方便旗船集体协议 2015-2017
17.1 任何海员在船工作期间,因沉船、搁浅或弃船,或因失火、进水或碰撞,遭受的全部的或部分的个人财产的损坏或损坏,但不包括海员自身失误或通过盗窃或挪用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坏,他们都应有权获得公司补偿,直至附则4中规定的最大额。
17.2 海员应以自己的知识,证明其提供的任何有关失物的信息是真实的。
17.3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护患病、受伤或死亡的海员留在船上的财产,并应把这些财产返还给他们本人或他们的亲属。
§18 终止雇用
18.1 以下情况,聘用应被终止:
a. 当条款4中规定的合同服务期满时;
b. 当按照条款21体检后,因患病或受伤离船时。
18.2 以下情况,公司应终止海员的聘用: a. 给海员发出一个月的书面通知;
b. 如果船员已被发现其严重违反了条款20中的雇用义务;
c. 在船舶全损,或当船舶连续闲置至少一个月,或当船舶在变卖时。 18.3 本协议所适用的海员可以终止雇用关系:
a. 给船公司或船长发出一个月的书面终止通知;
b. 在航行途中,其配偶病危,或在其单身情况下的父亲或母亲病危。这一规定也应适
用于与该海员已经订婚的同伴,其将作为家属;
c. 如果船即将驶往本协议第16条规定的军事行动区域;
d. 如果海员针对于一个指定的船舶的指定航次被雇用,随后航次大幅改变,或是对于贸易模式的持续时间;
e. 如果已登记的船舶,低于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1974、国际载重线公约(LL)1966、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STCW)1995、国际防止船舶油污污染公约1973,以及1978 (MARPOL)修正案的规定,或低于与国际劳工组织公约147号(1976)有关的、以1996议定书为补充的最低商船标准,并这样保持连续30天由船上或岸上提供足够的生活条件和伙食。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船舶未持有适用国家法律和条例或国际文件所规定的证书,应被视为不合格;
f. 如果在约定的申诉程序被调用时,该公司没有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18.4 依照以上18.2(a)和(c),18.3(c)、(d)、(e)、(f)和(g),以及条款23.1,
自终止雇用起, 船员将有权获得两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18.5 议期间,如果公司将船员从一条船转让到另一条属于该船东(或管理者)或与其相关的船时,并执行相同的职务和工资,且第二条船从事相同的或相似的航行模式,本协议不应被终止。在转让过程中,不得有收益或权益的损失,且该公司应当承担转让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及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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