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F标准整船船员薪资总额劳资协议ITF-TCC中文版(2)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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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F 方便旗船集体协议 2015-2017
2.5
船旗国所需要的相关文件所产生的费用需由雇主支付。
§3 非海员工作
3.1 无论是船上的船员还是其他在船人员,也不论他们长期还是临时被公司雇用,他们在未经ITF码头工人协会或相关的ITF工会同意之前,都应开展货物装卸和其他传统或历史上码头工人所做的工作;假如海员个人自愿开展工作,他们应得到充分的报酬。此条款中的“货物装卸”,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装货,卸货,堆存,灌注,调平,归类,分选,堆垛,拆垛,以及组成和分解装运单位,还有与货物和商品相关的服务,如理货,称重,测量,体积计算,检查,接收,监护,配送,采样和密封,绑扎及解捆。
3.2 船舶在港,当发生的官方的劳资纠纷,涉及到ITF附属码头工人协会,船上的船员或
其他任何在船人员,不论他们是被长期还是临时雇用,都不应从事货物装卸和其他工作。该协会成员传统性或历史性地完成这些工作,将影响这种争议的解决。对尊重这些码头工人劳资纠纷和合法行为的任何海员,该公司将不得采取任何惩罚性措施。假如码头工人采取的这些行动,在本国内是合法的,这些尊重他们的海员,将不得被视为违反船员雇用合同而受到处罚。
3.3 对于这样的工作,在正常工作周的船员进行补偿,依据第5条的规定,应参照附件
2所列的加班费率,除了基本工资,再以每个小时或部分小时支付报酬。任何这样的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的工作,应按双倍加班费补偿。
§4 聘期
4.1 海员应为9(九)个月的聘期,该期间可依据操作之便,延长或减少1个月。依据
本协议的条款,聘期届满后,聘用将在船舶最先到达港口自动终止,除非本公司采用终身雇佣制。
§5 值班小时
5.1 正常值班小时,应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八小时
§6 加班
6.1 在超过8(八)小时工作时间后的任何工作,都应支付加班费;每小时的加班工资率,应参照相关类别的基本时薪和每周工作时间(附件2)的1.25倍计算。
6.2 应保证给每个船员支付每月至少103(一百零三)小时的加班费。
6.3 加班应由船长或部门长单独记录,一式两份。
6.4 这些被船长或船张授权人所签署的记录需要被船员所了解。这些记录,应在每个月隔
征得海员的同意并签署。船员签署后,记录才算结束。在该海员完成其合同时,如果该记录未被包含在其工资支付性文件中时,需交给该海员一份该记录。该海员在其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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