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17)
发布时间:2021-06-10
发布时间:2021-06-10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以及其他非财务信息。
第三十条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档案按照《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
第三十一条 自然人其他贷款客户档案应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及贷款相关文本。包括:债务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借款申请、批复文件、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
(二)贷款使用基本情况信息。包括: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逾期情况、欠息情况。
(三)债务人财务信息。包括: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经营收入、预计年经营收入、年净收益。
(四)非财务因素信息。包括:经营是否正常、产品需求情况、债务人还款意愿、税费缴纳情况。
(五)担保情况。
第三十二条 凤台联社收集的综合经济信息。包括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行业信息等。
第六章 风险分类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第三十三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必须严格按照分类的标准、方法、程序、要求等进行初分和认定,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十四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具体流程:
(一)档案收集。由信贷经办人员收集、整理信贷档案资料,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做好准备。
(二)初分及复审。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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