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第六章 投资业务(7)
发布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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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教材或自学参考
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非同一控制下银行合并涉及以库存商品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同时结转相关的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非同一控制下银行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银行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银行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
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除按照以上步骤已确认的损失外,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处理。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损失调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3)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银行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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