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旭庭审正式用语(7)

时间:2025-07-11

了原告的 房屋财产利益及合法权益 。

由于原告申请撤销的两个必须条件要素都不具备,空口无凭要求撤销,所以,被告作出了不予撤销 决定书

?原告,对被告的陈述事实有无异议?

1、拆迁办没有取证资格。被告向拆迁办出具 证实材料 违反程序。

2、没有送达给原告。

3、没有按照文件规定出具 认定书 ,而出具 证实材料 ,违反新民市政府文件的规定,属于滥用职权。

4、法院判决不能消除被告出具 证实材料 行为违法。

?被告,请对原告的质疑进行答辩。

答:上面被告已经说得很清楚: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有两点:一是原告诉被告 擅自违法出具‘证实材料’,已涉及违法和侵权 。但原告在提出撤销 证实材料 申请的同时,却不能提供自己超出56平方米的建筑经过批准、属于合法建筑的任何证据。二是原告在申请撤销书中诉被告侵害了原告的 房屋财产利益及合法权益 。但原告在提出撤销 证实材料 申请之时,却不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被告出具 证实材料 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告不能撤销 决定书 。

那么原告却提出了拆迁办取证资格等几个问题。这些所谓的异议,都与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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