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旧机动车市场 ,毕业论文(14)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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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旧机动车市场模式的研究
3.1 国内旧机动车市场的模式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二手车交易日益活跃,为了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规范二手车交易,由商务部牵头,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0月1日在全国实施。《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实施后,给二手车流通领域带来很大的变化,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二手车流通监督管理的理念将遵循“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说就是二手车市场的管理、经营主体逐渐由原来的单一模式向多元化主体模式转变,国家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二手车的经营。
3.1.1 旧机动车市场的交易模式
目前我们国家的二手车交易中心主要是交易者提供交易、办理过户的场所,而从中收取管理费这样一种模式。许多服务性的政府机关部门以赢利性的形式存在市场中,造成市场的管理混乱,使二手车交易费用增加。这种模式存在一个最大的不足就是专业化程度不高,导致市场不规范。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二手车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交易模式正逐步向发达国家靠拢。在2005年、2006年,《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相继出台后,国内出现了众多品牌二手车经销公司,二手车拍卖公司等,这种新型的二手车交易模式。首先在我国第一个成立二手车品牌经销的是上海大众,上海大众及其所属的12家经销商经过上海市经委批准已得到二手车的经营权,成为第一家拿到二手车经营权的汽车厂家。在这之前,上海仅有约10家进驻二手车市场的二手车经营公司,只有他们有收购二手车再出售的经营资格,其余都为经纪公司,只起中介的作用。随着市场的发展,已有很多汽车经销商加入了品牌经销的大部队。
在90年代中期,我国的个别地区出现了二手车拍卖的交易形式,尽管也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出台加以规范,但国家真正把拍卖这种形式引入到汽车交易中来,还是从2005年1月1日起,商务部颁布了相关拍卖管理办法之后。最早开展二手车拍卖交易的是北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它们从2005年起,就借助自身的网上竞卖交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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