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5)
时间:2025-02-22
时间:2025-02-22
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所进行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组织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债务处臵或者承继、股权设臵、资本重组的实施方案。
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重组时,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应当以小额贷款公司现有资产优先清偿。
第五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经营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小额贷款公司自愿清算的,由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会决议后执行。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进行清算,应当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五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五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清算完毕,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清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报投资者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通告。
第五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