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人力(13)
时间:202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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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进一步保障农民工进入城市落户、随住子女入学、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权益。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指导企业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推动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报酬。推动企业和农民工依法参加各项保险,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多渠道、多形式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推进规划落实。
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推进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筹协调,省有关部门及有关市、县政府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省及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督查、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持之以恒地推进示范区人力资源发展。
(二)加大人力资源开发投入。
创建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力资源开发投入机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探索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的实现途径。示范区各级政府要根据人力资源发展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切实保障人力资源开发工作顺利开展。依法保障各类人力资源培训经费需求,各企事业单位要足额保证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通过政府奖励、荣誉激励等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机构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完善税收、奖励政—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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