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人事管理学的复习重点(13)
时间: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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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2、课本190页(新加的内容,很重要)
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1)公务员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2)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3)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4)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5)任免机关应当在一定时限内处理公务员的辞职申请。
(6)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3、课本第193页
辞去领导职务的形式:(新加的内容,很重要)
一、因公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主要是担任选任制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二、自愿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愿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自愿辞职是领导干部的一项权利,也是健全正常的退出机制,实现干部能上能下的一条重要渠道。但是党政领导干部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正在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等情况的,不得辞去领导职务。
三、引咎辞职。是指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是担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主动追究。
四、责令辞职。是指任免机关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责令辞职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二是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辞职实际上是组织上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成员的一种组织处理。
第九章 申诉、控告及法律责任
1、课本第212页
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含义与特点(重点)
(名词解释)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其所在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名词解释)公务员控告:是指公务员认为所在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告发,请求获得法律保护,并要求惩处违法、违纪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行为。
(一)公务员申诉具有哪些特点?
1、申诉必须由公务员本人提出;
2、申诉的对象局限于涉及公务员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
3、申诉的原因是公务员认为人事处理决定违法或不当且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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