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主义》作者:皮亚杰(JEANPIAGET) 倪连生、(3)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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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要规定结构主义的特征是很困难的,因为结构主义的形式繁多,没有一个公分母,而且大家说到的种种“结构”,所获得的涵义越来越不同。不过,如果把在当代各种科学中和越来越时髦的流行讨论中的结构主义所具有的不同涵义加以比较,似乎还是有可能来做一次综合的尝试的。但是,如要进行这种综合,有一个明确的条件,就是必须对于事实上总是联系在一起而法理上又应该互相独立看待的两个问题,分别开来考虑:一
组成规律,并不能还原为一些简单相加的联合关系,这些规律
把不同于各种成分所有的种种性质的整体性质赋予作为全体的全体。例如,数学中的整
数就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人们并不是在随便什么样的程序里发现了它们,然后再把它
们汇合成一个整体的。整数只是按照数的系列本身才表现出来的,这个数系列具有:
“群”、“体“、“环”等的结构性质,而这些性质是不同于每一个数的性质的。就每
一个数的性质而言,可以是偶数或是奇数,是素数或是能被n>1的数除尽的数,等等。
但是,在事实上这个整体性的特性提出了许多问题。这里我们只研究其中的两个主
要问题:一个是关于整体性的性质问题;另一个关系到整体有形成过程还是预先形成的
这个方式的问题。
认为一切领域中都可以把科学认识论的态度归结为两者必居其一的选择问题——要
不就承认是一个具有其结构规律的整体,要不就认为是从若干成分出发而来的一个原子
论式的组织——这恐怕是错误的。无论谈的是感知结构或“格式塔”的完形学说,还是
谈的社会的整体性(社会的阶级整体或全社会的整体)等等,我们都可以看到,在思想
史上,无论在[心理学里〕知觉方面反对联想主义的先验假设或是在社会学里反对个人
主义的先验假设等等,人们总是把两类学说同这些先验假设对立起来。这两类学说之中,
只有第二类学说才似乎符合当代结构主义的精神。而第一类学说只是满足于把想要由简
到繁办事的人们所看来是自然的思想步骤[译者按:即指从感觉印象到知觉复合体,从
个别人到社会群体,等等],颠倒过来,并按照一种被认为是自然规律的“涌现”方式,
一开始并不增加什么,就提出整体性来。当奥古斯特·孔德用人类来解释人,而不再是
用人来解释人类,当涂尔千认为社会整体是从个人的汇合中涌现出来,就象分子是从原
子的集合中涌现出来一样的时候,或者当“格式塔”学派认为在种种原始的知觉里面能
立即看到一个整体性,可以比之于电磁学里的场效应的时候,这些人当然是有功绩的。
他们告诉了我们:一个整体并不是一个诸先决成分的简单总和;但是,他们把整体看作
先于成分,或者看作是在这
些成分发生接触的同时所得到的产物,这样,他们就把自己
的任务简单化了,就有把组成规律的本性这种中心问题丢到一边去的危险。
然而,在原子论式的联想图式和涌现论的整体性图式之外,是还存在一种第三种立
场的。这种立场,就是运算结构主义的立场。这种立场,从一开始就采取了一种重视关
系的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