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主义》作者:皮亚杰(JEANPIAGET) 倪连生、(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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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要规定结构主义的特征是很困难的,因为结构主义的形式繁多,没有一个公分母,而且大家说到的种种“结构”,所获得的涵义越来越不同。不过,如果把在当代各种科学中和越来越时髦的流行讨论中的结构主义所具有的不同涵义加以比较,似乎还是有可能来做一次综合的尝试的。但是,如要进行这种综合,有一个明确的条件,就是必须对于事实上总是联系在一起而法理上又应该互相独立看待的两个问题,分别开来考虑:一
度;按照这种态度,认为真正重要的事情,既不是要人必须接受成分,也不是要
人必须接受这样的整体而又说不出所以然来,而是在这些成分之间的那些关系;换句话
说,就是组成的程序或过程(依人们说的是主观意向性运算还是客观现实而定),因为
这个全体只是这些关系或组成程序或过程的一个结果,这些关系的规律就是那个体系的
规律。
但是这就产生第二个问题,这是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实际它是一切结构主义的中心
问题:由组成程序或过程产生的这些整体性,从来就是被组成的吗?可是怎样组成的,
或者被谁组成的?还是一开始就已经是(并且是否一直是?)处在组成的过程之中呢?
换句话说,种种结构是否都具有一个形成过程?或者只有一个多少具有永久性的预先形
成过程呢?一边是原子论式的联合所假定的、经验主义已经使我们习惯了的、没有结构
的发生论;另一边是主张没有发生过程的整体性或形式,因而这就不断会冒又回到谈本
质、谈柏拉图主义式的理念、或谈种种先验形式的超验论的立场的危险:结构主义必须
或者是从两者之间做出选择,或者是找出超越这些立场的解决办法。可是正是在这一点
上,很自然地产生了最多的分歧意见——直到有这样的意见,认为不应该提出结构与发
生论的关系问题,因为结构从本性上来说是非时间性的(好象在这里并不存在选择的问
题了,而这正好就是预成论的意思)。
事实上,这个由整体性概念本身已经引起的问题,只要我们认真地对待“结构”的
第二个特性,就可以清楚了。从结构这个术语的现代含义来讲,“结构”就是要成为一
个若干“转换”[按:在有些学科里译为“变换”]的体系,而不是某个静止的“形式”。
3.转换
如果说被构成的这些整体性的特质是由于它们的组成规律而得来的,那么这些规律
从性质上来说就是起造结构作用的,正是这种永恒的双重性,或更正确他说,这种总是
而且同时是起造结构作用和被构成的这种两极性的特性,首先说明了这个概念能获得成
功的道理。而且,这个概念,就象库尔诺的“级”(“ordre”)的概念一样(不过这是
现代数学结构中的一个特殊情况),通过它的运用本身,
就保证了它的可理解性。然而,
一项起结构作用的活动,只能包含在一个转换体系里面进行。。
这项限制性条件看起来可能叫人奇怪,如果人们是对照索绪尔在开创语言学结构主
义时的学说(索绪尔只谈了“系统”,并且是为了用来说明共时性的对立规律和共时性
的平衡规律的)来看的话,或者是对照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