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主义》作者:皮亚杰(JEANPIAGET) 倪连生、(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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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要规定结构主义的特征是很困难的,因为结构主义的形式繁多,没有一个公分母,而且大家说到的种种“结构”,所获得的涵义越来越不同。不过,如果把在当代各种科学中和越来越时髦的流行讨论中的结构主义所具有的不同涵义加以比较,似乎还是有可能来做一次综合的尝试的。但是,如要进行这种综合,有一个明确的条件,就是必须对于事实上总是联系在一起而法理上又应该互相独立看待的两个问题,分别开来考虑:一
是
有多样性的。
关于第一个近似点,结构是一个由种种转换规律组成的体系。这个转换体系作为体
系(相对于其各成分的性质而言)含有一些规律。正是由于有一整套转换规律的作用,
转换体系才能保持自己的守恒或使自己本身得到充实。而且,这种种转换并不是在这个
体系的领域之外完成的,也不求助于外界的因素。总而言之,一个结构包括了三个特性:
整体性、转换性、和自身调整性。
关于第二个近似点,结构应该是可以形式化(或译:公式化〕的。不过这可以是指
在发现结构之后很久,或者是紧接着在发现结构的初期阶段。需要说明的是,用形式化
表示结构乃是理论家的任务,然而结构本身对于理论家而言是独立的;这个形式化,可
以直接用数理逻辑方程式表达出来,或者通过控制论模式作为中间阶段。所以,形式化
可能存在着不同的过渡阶段,这要取决于理论家的决定。对于他所发现的结构的存在方
式,要在每一个特定的研究领域里去加以说明。
转换的概念,首先使我们可以为问题划定一个范围。因为,如果要把形式主义这个
术语的一切意义包容在结构这个观念里,结构主义就得把一切不是严格经验主义的、而
求助于形式或本质的哲学理论,从柏拉图到胡塞尔,主要经过康德,都包括在内,甚至
还要包括经验主义的某些变种,如求助于句法学和语义学的形式来解释逻辑的“逻辑实
证主义”。然而,按照现时所确定的意义,逻辑本身却并不总是包括作为整体又作为一
些转换规律的结构的,“种种结构”的:现时的逻辑学在许多方面仍然还是从属于相当
顽强的原子论的,逻辑结构主义还只是刚刚有了个开端。
所以,在这本小书里,我们将只限于谈适用于不同科学的结构主义,这就已经是相
当冒险的事情了;当然最终还要谈到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人文科学中出现的结构主义的启
发而产生的几个哲学运动。但是,应该首先把前面提出的定义稍稍加以说明,并且还要
使人懂得,象一个自身封闭的转换体系这样从表面上看来如此抽象的一个概念,为什么
却在一切领域里竟能使人们产生这样大的希望。
2.整体性
各种结构都有自己的整体性,这个特点是不言而喻的。因为所
有的结构主义者都一
致同意的唯一的一个对立关系(用在第1节里已经提到的各种批判意图里说的意义),就
是在结构与聚合体即与全体没有依存关系的那些成分组成的东西之间的对立关系。当然,
一个结构是由若干个成分所组成的;但是这些成分是服从于能说明体系之成为体系特点
的一些规律的。这些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