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2227A-2005 航天元器件有效贮存期和超期复验要(4)
时间: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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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 2227A—2005
基本有效贮存期 basic valid storaging term tBVS
未考虑元器件质量等级的有效贮存期。 3.4
贮存质量等级 storaging quality class Q
根据元器件在制造、检验过程中质量控制的严格程度,对元器件贮存后性能的影响而确定的等级。 在本标准中规定了四个贮存质量等级,分别以Q1、Q2、Q3、Q4表示。 3.5
贮存期调整系数 storaging term adjustment coefficent cSA
根据元器件不同的贮存质量等级和用途,对基本有效贮存期调整的系数。 3.6
超期复验 reinspection for exceeded valid storaging term 超过有效贮存期的元器件,在装机前应进行的一系列检验。 3.7
继续有效期 continued valid term
超期复验合格的元器件在规定的贮存环境条件下存放,其批质量能满足要求的期限。 4 一般要求 4.1 贮存环境条件 4.1.1 通用贮存环境条件
元器件应贮存在清洁、通风、无腐蚀气体并有温度和相对湿度控制的场所。通用贮存环境条件的分类见表1。
表1 贮存环境条件分类
分 类 代 号
温 度 ℃
相 对 湿 度 %
Ⅰ~~70 Ⅱ~~75 Ⅲ~~85
4.1.2 特殊贮存环境条件
某些元器件的存放应满足以下特殊要求:
a) 对静电放电敏感的元器件(如MOS器件、微波器件等),应按GJB 1649的规定,采取静电放电
防护措施;
b) 对磁场敏感但本身无磁屏蔽的元件,应存放在具有磁屏蔽作用的容器内;
c) 非密封片状元器件应存放在充有惰性气体的密封容器内,或存放在采取有效防氧化措施(如加
吸湿剂、防氧化剂等)的密封容器内;
d) 微电机等机电元件的油封及单元包装应保持完整。 4.2 贮存期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