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手册(18)
时间: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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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
元以下。
8.5 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其他员工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他人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 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16) 其它应给予除名之情况。 8.6 嘉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8.7 小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 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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