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doc(7)
时间: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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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评估根据《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600008107号)确认深圳市锦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方式于2002年12月获得位于龙岗镇南联龙溪村的一块宗地,宗地编号为G09302-3,土地面积为25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1995-06-19至2065-06-18止)。
③本评估根据《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规划设计要点审批表》认定本项目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可以确认深圳市锦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发的“锦龙名苑”项目来源合法,并且已取得有关法律手续,具备立项的法律条件。
项目已取得开发手续一览表
2.可行性研究结论 (1) 市场预测:
本项目具备独特的小区规划、优美的自然景观、充足的休闲空间、优质的物业管理等特质,其物业形象定位在中高档,而价格却在中低价位,因此该项目在市场上将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市场前景较为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