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规定(2)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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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节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
小组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工程办公室、营销中心、预算办公室、物资管理中心、行政办公室、财务部等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其他成员由董事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质量监察办公室负责加强对招标小组人员在招标时的监管。
第七条 职能划分
1、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协办、监督部门
招投标
2、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 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术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3、行政办公室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4、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5、质量监察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章 招标计划
第八条 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 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的采购: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 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2、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计划书应载明需采购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如材料、设备是根据图纸定做,应明确图纸完成的部门和时间,如材料、设备需要定板的,应明确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