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规定(16)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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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证属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廉政协议》。双方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履行《廉政协议》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
五、本《廉政协议》与主体(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同时签订。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体合同免责之日止。 七、本协议作为主体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由甲方安全质量监察办公室监督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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