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第十章 所有者权益(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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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教材或自学参考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以实物资产投入的资本核算。投资者以实物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当收到投资者投入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时,应按投资者账面原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的入账价值。但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低于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高于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其差额作为固定资产折旧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累计折旧
商业银行筹集的资本金一般都是货币形式。
三、实收资本增减变动的核算
一般情况下,银行的实收资本应相对固定不变,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实收资本也可能发生增减变化。《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该条例还规定,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表明,银行的实收资本,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增减,如有必要增减,首先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增加实收资本
商业银行增加实收资本的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会计上应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二是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会计上应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这里要注意的是,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均属所有者权益,转为实收资本时,如为独资企业比较简单,直接结转即可;如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应按原投资者所持股份同比例增加各股东的股权,股份公司具体可以采取发放新股的办法。三是所有者(包括原企业所有者和新投资者)投入。银行应在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时,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股份公司采用发放股票股利实现增资的,在发放股票股利时,是按照股东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