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
时间:2025-02-24
时间:2025-02-2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宣传部: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相关知识的普及。
(3)环保局:拟定和提供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计划;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直接组织或参与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统一协调和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协作联系制度;组成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组织实施减轻污染危害措施,建立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隐患预警技术档案;组织环境监察、监测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相关部门的联系、传达、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负责对造成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经济处罚的意见;参与对造成污染事件的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等。
(4)人武部:组织民兵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抢险工作。
(5)公安局:积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火情、灾情、险情的现场处置;密切注视与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维护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的社会秩序和治安保卫工作,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当地群众撤离。
(6)武警中队: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控制工作,必要时参与事发地的警戒和污染消除工作。
(7)消防中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火情、灾情、险情的现场处置。
(8)财政局:组织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其他有关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9)安监局: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察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行业、部门涉及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中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当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产生严重危害时,应启动相应预案。
(10)地矿局: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整、核实、监测和对发展趋势预测,避免由此造成的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污染防治设施受损而形成的重大环境污染。
(11)建设局: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中城市被损毁的给排水设施进行抢排险,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12)农业局:当突发环境事件对农业、渔业生态产生严重危害时,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13)林业局:当突发环境事件对林业及生物多样性产生严重危害时,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14)水利局: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为指挥部提供必要的汛期雨情资料,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污染防治设施保障;与环保部门共同做好污染水域的监测和调控工作,消除水域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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