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优惠政策研究——WX(15)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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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优惠政策的研究
了突出贡献。但长期高强度的资源开发,导致支柱产业单一粗放、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资源利用水平偏低、安全生产事故多发、资源枯竭问题逐渐暴露,资源型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地制约着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0年12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我国设立的第九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是我国第一个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国务院在批复直辖市重庆之后,首次批复一个省的全部地区为综改区,同时也是地域面积最大的综改区。2010年4月山西申请方案上报中央后,历时半年审批即获得国务院批复,山西成为获得批准最快的综改区之一。国家发改委主任彭森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山西省设立国家级资源型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2、优惠政策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山西实际,按照“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的思路和要求,大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首先,设立试验区就要通过改革的方式,在发展方式上有所突破。我国的改革首先从沿海开始,沿海当初就是先行先试,现在山西也可以先行先试。
其次,山西要系统地研究产业结构升级、财税等方面的政策,其他试验区的好经验、好政策,山西也可以借鉴和沿用。
(八)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1、简介
厦门市是福建省的一个副省级城市,是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之一,同时也是全国首批实行对外开放的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并拥有地方立法权。
2011年12月17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正式批准《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