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决策法制化的实现途径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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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行政决策法制化提出的时代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中国也迈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行列。这样的时代背景,带给中国的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而更多地体现为对政府行政机关的挑战。
1.1 行政决策法制化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政府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
2 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依法治国、实现法治国家是我国既定的战略目标,而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方略也是由我国各级政府机关的一系列行政决策提出和展开的。在我国实行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这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所决定的,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必然要求。行政决策法制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就法治政府而言,需要有一套严格的行政体制和行政法规,使政府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一切行政活动均完全在行政体制的框架内,依照行政法规全面有序地展开。
1.2 行政决策法制化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必然要求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WTO 的规则和原则体系也适用于我国。这些规则和原则的绝大多数内容,实质上是以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为对象的。因此,我国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是我国加入 WTO 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行政决策法制化是国民待遇原则的必然要求。国民待遇是 WTO的主要原则,WTO 成员方政府都应该保证其他任何成员方的企业、公民在其国境内享受与其本国企业、公民相等同的待遇。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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