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俊娇2015.11税收筹划课后思考题(20)

时间:2025-04-24

20 从乙供应商购进原材料钢材时,增值税应纳税额=65000÷(1+17%)×17%-38000÷(1+3%)×3%=8337.65元。

由此可见,从甲供应商购入该批钢材的应纳增值税税额小于从乙供应商购进的应纳增值税税额,因此应选择从甲供应商购买,不应从乙供应商处购进原材料钢材。

(2)原材料净成本的角度

从甲供应商购进原材料钢材的净成本=40000÷(1+17%)=34188.03元

从乙供应商购进原材料钢材时净成本=38000÷(1+3%)=36893.20元

由此可见,从乙供应商购入该批钢材的净成本大于从甲供应商购进的净成本,因此应选择从甲供应商购买,不应乙供应商处购进原材料钢材。

(3)税后收益的角度

从甲供应商购进原材料钢材时,税后收益=[65000÷(1+17%)-40000÷(1+17%)]×(1-25%)=16025.64元;

从乙供应商购进原材料钢材时,税后收益=[65000÷(1+17%)-38000÷(1+3%)]×(1-25%)=13996.76元

由此可见,从甲供应商购入该批钢材的税后收益大于从乙供应商购进的税后收益,因此应选择从甲供应商购买,不应从乙供应商处购进原材料。

2.位于县城的东方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农机生产销售业务,此外还提供农机出租服务。2015年5月,该公司销售农机收入和提供农机出租服务取得收入合计800万元(不含税),当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0万元。请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并思考如何降低税负。(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答案与解析:

(1)税法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由于东方公司并未分别核算销售农机收入和提供农机出租服务取得收入,因而一并适用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该公司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800×17%-60=76万元。

(2)税法规定,生产销售农机适用13%的低税率。如果东方公司能够分别核算销售农机收入和提供农机出租服务取得收入,则可以分别按照13%和17%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从而降低税负。

3.宏兴公司是一家具有出口经营权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电池生产业务,其产品全部销往欧洲。2014年该公司自营出口电池取得销售收入6000万元,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共计500万元。已知该公司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5%。(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1)请计算2014年该公司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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