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考2014必修一(17)
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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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接选出,每届任期4年。)
②最高立法权 —— 国会(实行两院制,即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员每州两名,任期6年,每年改选其中1/3;众议员根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任期两年。)
③最高司法权 —— 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终身任职。)
2、相互制衡关系:
(1)总统与国会: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弹劾总统,且可以以2/3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
(2)总统与最高法院:总统可以任命最高法院法官;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行为违宪。
(3)国会与最高法院:总统任命的法官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最高法院可宣布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宪。
3、特点:
(1)体现分权与制衡原则:联邦中央政府掌握主要权力;各州享有一定自治权;联邦中央三权分立,互相制约。
(2)形成总统制、联邦制、共和制混合的国家制度,基础是共和制,权力中心是总统,政体是总统共和制。
考点七、了解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1、颁布时间:1875年
2、主要内容:
①民主共和政体:行政权属于总统,他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由参众两院联合选出,任期7年;有权任命文武官员、缔结条约、实行大赦等,经众议院同意任命内阁政府,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
②立法权属于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院由间接选出,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
③总统内阁政府对参议院负责。
④《马赛曲》为国歌;7月14日为国庆。
⑤政府的共和形式永不动摇。曾统治过法国的法国家族成员不得担任共和国总统。
3、评价:确立了法国的共和制政体,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总统和参议院的权力很大是保皇派和资产阶级共和派相妥协的产物。
考点八、了解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1、颁布时间:1871年
2、主要内容:
①德意志帝国为联邦制君主立宪制国家。帝国政府掌握军事、外交、刑法等权限,各邦则保留了一些自治权。
②皇帝是国家元首,由普鲁士国王担任,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帅军队,决定外交,主宰议会等巨大实权。
③宰相是政府首脑,由皇帝任命,宰相皇帝负责,在内阁中拥有绝对权力。
④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联邦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由皇帝和各邦君主任命并操纵,帝国议会由选举产生,没有实际权力。
3、评价:
A 1871年宪法表明,德意志帝国是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国家。
B 但民主立宪是虚,君主专制是实 ,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和军国主义色彩。
考点九、理解西方代议制民主政治及其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