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考2014必修一(3)
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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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十、了解宋朝分割宰相权力的举措
宋朝设中书门下(政事堂)为行政机构,长官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职务相当于宰相。为了分割宰相权力,增设参知政事(副相)、枢密使(军事)和三司使(财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从而削弱了宰相的职权,皇帝得以总揽大权。
考点十一、理解元朝的行省制度
1、实行:元代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2、全国划分10个行省(行中书省);此外另设两个单列的行政区划: “腹里”——中书省直辖的腹里;宣政院——管辖西藏,四川,青海部分地区。
3、行省与中央的关系:
作为地方最高行政区划,行省在行使权力时受到中央的节制(重大民政事务必须呈报中书省,军政要务则需呈报枢密院,不能更改赋税征收制度,不的调动军队,定期觐见皇帝,向皇帝述职)
中央对其进行监督,还采取省官互迁等形式加以控制。
4、作用;它的创立,是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特别是调
整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考点十二、理解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
1、世官制:世卿世禄;盛行于西周至春秋战国。
2、察举制:汉代开始,汉武帝后成为选官主体。(选官标准:孝、廉)
魏晋南北朝时期,演变为“九品中正制”,逐渐腐败堕落。
3、科举制:隋朝开创,唐朝完善,成为历朝主要的选官制度。
明清以后走向僵化,内容上考儒家四书五经,文体上考八股文;
评价:破除了实行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情形;保证了行政人员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有利于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从追求公平公正的角度有一定合理性。
考点十三、了解明朝废丞相,设内阁
1、目的:消除相权对皇权的可能威胁,加强皇帝专制。
2、明太祖朱元璋废丞相,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
明成祖(永乐帝)设立内阁,作为皇帝处理国政的助理机构。
3、内阁地位:始终没有取得法定的地位,始终不是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职权不明朗,不能正式统帅六部百司,受严密监控。
4、影响:进一步加强了皇权
考点十四、了解清朝设置军机处
1、直接目的:适应西北军务的需要,设军机房。
2、设置:雍正帝设置军机处。
3、地位:是辅助皇帝处理政事的最重要中枢机构,军机大臣只能钦定;但军机大臣只能秉承皇帝旨意办事(跪受笔录)。
4、特点:简、密、精、速
5、影响: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