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文版)(11)

时间:2025-07-12

号灯;

(2)长 度小于7m且其最高速度不超过7节的机动船,可以显示一盏环照白灯以代替本条1 款规定的号灯。如可行,也应显示舷灯;

(3)长度小于12m的机动船的桅灯或环照白灯,如果不可能装设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可以离开中心线显示,条件是其舷灯合并成一盏,并应装设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或尽可能地装设在接近该桅灯或环照白灯所在的首尾线的附近。

第二十四条 拖带和顶推

1.机动船当拖带时应显示:

(1)垂直两盏桅灯,以取代第二十三条1款(1)项或1款(2)项规定的号灯。当从拖船船尾量到被拖物体后端的拖带长度超过200m时,垂直显示三盏这样的号灯;

(2)两盏舷灯;

(3)一盏尾灯;

(4)一盏拖带灯垂直于尾灯的上方;

(5)当拖带长度超过 200m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

2.当一顶推船和一被顶推船牢固地连接成为一组合体时,则应作为一艘机动船,显示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号灯。

3.机动船当顶推或旁拖时,除组合体外,应显示:

(1)垂直两盏桅灯,以取代第二十三条1款(1)项

或1款(2)项规定的号灯;

(2)两盏舷灯;

(3)一盏尾灯。

4.适用本条1或3款的机动船,还应遵守第二十三条1款(2)项的规定。

5.除本条7款所述者外,一艘被拖船或被拖物体应显示:

(1)两盏舷灯;

(2)一盏尾灯;

(3)当拖带长度超过200m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

6.任何数目的船舶如作为一组被旁拖或顶推时,应作为一艘船来显示号灯:

(1)一艘被顶推船,但不是组合体的组成部分,应在前端显示两盏舷灯;

(2)一艘被旁拖的船应显示一盏尾灯,并在前端显示两盏舷灯。

7.一艘不易觉察的、部分淹没的被拖船或物体或者这类船舶或物体的组合体应显示: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文版)(11).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