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定价理论在专利权评估中的应用(14)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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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理论研究
(1)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侵权人将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赋予的独占实施权是专利权人的基本权利。
(2)时间性
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拥有法律赋予的专用权只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就成为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地使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lO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3)地域性
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它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中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中国享有专有权。如果要在其他国家取得专利权,那就需要按照这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分别得到这些国家的批准。
(4)可转让性
专利权可以转让,由当事人订立合同,并经原专利登记机关或相应机构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专利权一经转让,原发明者不再拥有专利权,购入者继承专利权。
2.1.1专利权的种类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保护三种专利,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以发明为保护客体的专利权。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一般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类。产品发明是指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如电子计算机、超导材料等。方法发明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如汉字输入方法、无铅汽油的提炼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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