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定价理论在专利权评估中的应用(13)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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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理论研究
第二章理论研究
2.1专利权圆
2.1.1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专利权人依法对发明创造享有制造、使用、销售的独占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的权利等。第二,专利权人有权对未经其允许而以经营为目的的使用其专利的行为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1)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有权依照专利法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人、设计人及其合法受让人有权获得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单位有权获得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外国人也可在我国申请和获得专利权。专利权人拥有的权利包括独占实施权、转让权、许可权、标记权以及放弃权等。
(2)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3)专利权的法律效力
专利权的法律效力分为积极效力和消极效力。积极效力是指专利权在一定期限内专有实施其发明成果的权利,即享有一定期间合法的独占权。消极效力则是专利权人具有专有性、排他性的权利,他人若违法实施发明,专利权人有权要求其排除侵害,如有损失构成侵权行为时,可要求损害赔偿。
2.1.2专利权的特征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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