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最新十二项核心制度(7)
时间:2025-03-10
时间:2025-03-10
附:病历书写说明
为认真执行江苏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针对其中部分内容,我院作出统一要求,目的在于提高文件书写质量,特作如下说明:
一、病历首页填写:
1.填写完整,不得缺项,保持清洁,空格要用斜线划去。
2.婚况:选填代号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异、5其他如:未婚填“1”。
3.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由住院处提供(见入院通知单后面),或询问病员,由住院医师填写。
4.出院诊断中医第一诊断须加证型。
5."准确度”及“病历质量”由负责病历质量检查者填写。
6."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根本死亡原因”、“病理诊断”若没有,须写“无”。
7.未做手术者,在“手术名称”栏中空格处写“无”。
8.“过敏药物”包括食物中毒,用红笔填写。
9."ICD编码”及费用类别由病案室填写。
10.“病历整理者”由护士和病案管理人员分别签名。
二、住院病历:
1.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毕业后第一年住院医师书写。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床位医师)书写。
3.再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书写“第X次入院记录”。
4.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或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出生地、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供史者、入院时间、记录日期、主诉、入院情况(病史及体检)、入院诊断、诊治经过、出院(死亡)时间、出院情况(或死亡原因)、出院(死亡)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
三、记录:
1.病程记录另起一页,其标题单独占一行,并用蓝笔书写于中央,首次病程记录不需要列题。
2.出院记录:其标题另列单独占一行,并用蓝色笔书写于中央。出院带药,要具体写出药物名称、剂量等。
3.补充诊断或修正诊断一律用红笔写在入院记录末页中线左侧,并注明日期,修正医师签名(住院医师自己修正诊断及签名仍用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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