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最新十二项核心制度(4)

时间:2025-03-10

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瓶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临床科室必须备有抢救车,所有抢救设备和器材应处于备用状态,所有抢救药品和器材有专人负责,建立抢救设备使用、消毒、维修登记本及抢救药品使用登记本。

6.管床(或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应及时向患者家属交代,重点介绍病情的诊断、己采取和即将采取的抢救措施、可能的预后等,以取得病人家属的理解。病区应建立《病重、危病人登记本》,详细记录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诊断、病重、危通知时间、医师和家属签名、抢救时间及转归;同时医师开具《病重、危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病人家属,一份贴病案,一份报医务处备案。

7.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或向医务处备案,申请外院专家会诊。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求准确、及时、完整。

8.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9.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六、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各临床病区、急诊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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