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法条详细内容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享有的保持各类信息安全,排除他人非法获得、恶意使用和传播的权利。
2、信用权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享有的维护财产关系中信用评价和信用资料等安全,享有该信用所带来的利益,并排除他人破坏、恶意使用等侵害行为的权利。
第三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概 述
一、概念
(一)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二)特征
1、法律行为是人的行为;
2、法律行为是人的表意行为;
3、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核心要素。
构成:法律行为由行为人、行为标的和意思表示构成。
形式
法律行为的形式包括:明示的形式——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默示的形式——推定形式和沉默形式。
口头形式是通过口头语言的方式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默示形式:
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这种形式就是推定的形式。
不作为的默示就是沉默的形式,沉默的形式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分类
法律行为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
单方、双方和多方法律行为;
有偿和无偿法律行为;
诺成和实践法律行为;
要式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独立和辅助法律行为;
身份和财产法律行为;
有因和无因法律行为;
物权和债权法律行为;
生前和死因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
(一)概念
表意人以一定的方式将其内心对其行为在民法上的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出来的行为。
(二)要件
意思表示由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三个要件构成,其中目的意思由要素、常素和偶素构成。
(三)类型
按照不同的标准,意思表示可以分为有相对人的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可以分为对特定人的和对不特定人的;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可以分为对话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第二节 法律行
为的成立与有效
一、成立
(一)概念 法律行为被行为人以一定的方式确立。
(二)成立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在具备了行为人、意思表示和标的三个基本构成要件后即告成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有效
(一)一般有
下一篇:多次测定法检验文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