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实施细则(5)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2)随机抽查全年1/3月份的原水水质报表,水源水测定项目和频率是否符合以下要求: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CODMn、氨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每日一次;GB3838中有关水质检验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共29项每月一次。
——评分标准
采样点、频率、检测项目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直至扣完。
1.1.4评价要求:每年定期对水源水质调查不少于二次,全分析,检测项目应符合国家与省的相关规定。(2分)
——评价内容与方法
(1)检查是否开展水源水质调查及形成水源水质评价报告。
(2)水源水质调查检测项目必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相关要求。
(3)地表水水质监测的采样布点,应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评分标准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1.2出厂水水质要求(17.5分)
出厂水水质应按现代化水厂出厂水优质标准评价。
现代化水厂出厂水优质标准
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1.2.1评价要求:浊度、余氯、pH值24小时在线检测,正点记录,各检测项目年合格率≥95%。(必备条件)
——评价内容与方法
(1)检查浊度、余氯、pH值在线检测仪表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全年水质报表,计算浊度、余氯、pH值的年合格率。
(3)各检测项年合格率的标准计算方法:以全年所有正点记录为统计依据(仪表故障期间,由化验室按正点检测一次的频率进行水质取样化验)。
浊度、余氯、pH值各单项年合格率 = 某检测项目年检测合格次数 / 某检测项目年检测总次数。
各检测项目年合格率应≥95%。
(4)当符合条件时,各检测项的单次检测不合格值应满足以下要求: 浊度≧1NTU;游离氯≦0.20mg/L;pH值≦6.50或≧8.50。
——评分标准
(1)各检测项年合格率达不到要求,则取消评审资格。
(2)符合条件时,单次检测不合格值每超过最大/小限值一次扣0.2分,但最多扣2分。
1.2.2评价要求: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CODMn、铁、锰,每日一次,各检测项目年合格率≥95%。(5分) ——评价内容与方法
(1)检查全年水质报表,计算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CODMn、铁、锰的年合格率。
(2)各检测项目年合格率的标准计算方法:以全年所有日检测记录为统计依据,
各检测项目年合格率 = 某检测项目年检测合格次数 / 某检测项目年检测总
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各检测项目年合格率≥95%。
(3)各检测项的单次检测不合格值应小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的相应限值。
——评分标准
(1)与要求比较每项检测项目合格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因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0时,出厂水耗氧量按≤3.0mg/L计。)低于90%,取消评审资格。
(2)各检测项的单次检测每超标一次,扣0.5分,但最多扣2.5分。(因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0时,出厂水耗氧量按≤3.0mg/L计。)
1.2.3评价要求:其余常规检测项目及非常规检测项目(可能含有的),每月一次。各检测项目年合格率≥95%。(4分)
——评价内容与方法
(1)检查全年水质报表,计算其余常规检测项目及非常规检测项目(可能含有的)的年合格率。
可能含有的非常规指标是指:①近两年非常规全项检测中曾检测到的指标。②当地政府或供水企业根据当地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确定的指标。
(2)各检测项目年合格率的标准计算方法:以全年所有日检测记录为统计依据,
各检测项目年合格率 = 某检测项目年检测合格次数 / 某检测项目年检测总次数。
各检测项目年合格率≥95%。
(3)各检测项的单次检测不合格值应小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的指标限值。
——评分标准
(1)与要求比较,每项检测项目年合格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直至扣完。
(2)各检测项的单次检测不合格值每超过限值一次扣0.5分,但最多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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