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实施细则(15)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2)冲冼泵选型合理,运转完好 ,振动速度及噪声不超标(同3.3.4条),无跑、冒、滴、漏。
(3)鼓风机选型合理,噪声不超标(同3.3.4条)。对于24小时连续运转的鼓风机,噪声小于94db(值班员接触噪声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评分标准
第(1)项符合要求得0.5分,第(2)、(3)项符合要求各得0.25分。
3.3.4 评价要求:泵类设备的流量、扬程、轴功率等技术参数符合工艺要求,泵铭牌效率符合国标要求,振动速度、噪声、运转效率符合要求。泵房配有自动真空引水系统(或自灌系统)、自动排水系统及相关的仪器、仪表。机泵等设备无跑、冒、滴、漏。(3分)
——评价内容与方法
具有进、出水泵房的水厂,仅检查出水泵房。只有进水泵房而没有出水泵房的水厂,检查进水泵房。进水或出水泵房都没有的水厂,本项不考核,不得分,总分值作相应调整。
(1)泵类设备的流量、扬程、轴功率等技术参数符合工艺要求;泵的额定效率不得低于<GB/T13007-91>中A曲线值。
(2)泵房配有完善的自动真空引水系统(或者是自灌结构系统)、自动排水系统及相关的仪器、仪表。机泵设备无跑、冒、滴、漏。与水泵电机相关的辅助设备运转正常。
(3)水泵机组振动速度小于2.8mm/s,噪声小于85db(本处是指对人体带来有害影响的噪声。噪声值为距离设备1米、对地高1米处测量值),对于值班人员每班接触噪声时间少于二小时的,噪声应小于90dB。
(4)通过实测的方法来确定水泵的效率,抽查二台(其中一台为备用泵)。按参考资料所示的测试方法测量。限于泵房的具体情况,有些水厂实在无法实测时,允许按前面的“实测配水电耗”值折算。水泵实际运行效率不得低于铭牌额定效率的88%。
——评分标准
第1、4项每一项符合要求分别得1分,第2、3项每一项符合要求分别得0.5分。每项中有一处内容不符合要求,该项不能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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