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相关工作细则(5)
时间:2025-03-10
时间:2025-03-10
董事会工作细则
(十四)决定公司超过下述金额标准的对外投资:
1、单项金额超过10万元;
2、其金额加上董事会在同一会计年度内所批准的任何其它对外投资金额后超过50万元;
(十五)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融资计划和全面预算以及除此之外的下列交易:
1、单笔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
2、合同金额加上公司在同一会计年度内所签署的其它同类交易金额后超过50万元;
(十六)批准公司对外捐赠和赞助事项;
(十七)批准公司自有资产对外担保事项;
(十八)修改公司章程;
(十九)延长合资期限;
(二十)对所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委派董事、依法行使管理和监督职权;
(二十一)聘任或解聘承担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二)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
(二十三)向高级管理人员下达年度和任期安全、生产、服务、效益、节能降耗、党风廉政等各项指标,并组织进行考核奖惩;
(二十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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