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案例分析集汇(7)
时间:202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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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
记机关进行登记。但是婚姻登记机关却告知小王,因他的年龄还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所规定的男22岁的年龄标准,所以小能给他们登记注册。小王非常不理解,他回到家首先查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该法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这一条,他认为他是公民,因此享有民事权利,当然也就享有结婚的权利。他又看到该法
第12条规定和第13条规定。小王认为,既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而他已经年满18岁且精神正常,他就一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也就能行使结婚的权利。他又查看了《婚姻法》,该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他认为在结婚年龄限制上《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发生了矛盾。
【逻辑问题】
小王的认识正确吗?
【参考结论】
小王的认识是不正确的。
【逻辑分析】
全称肯定命题的主项是周延的,谓项是不周延的。全称肯定命题的主项和谓项之间的关系可能是全同关系,也可能是种属关系。本案中,《民法通则》规定了如下的命题;
(l)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4个命题都是全称肯定命题。它们的主项都是周延的,而谓项都是不周延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说,凡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不能反过来说,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也不能说,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也就是说,这些法律规定并没有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全部外延进行陈述,没有排除其他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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