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人事劳资管理办法(13)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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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考核一次,一般与年度工作考核同时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种。考核结果载入本人档案,作为职称晋升依据,考核为不称职的下一年度不再聘任。
第十一章教育培训
第六十二条本行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
第六十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分为短期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
第六十四条员工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按照省联社有关规定:省联社主要负责对本行高管人员进行培训、办事处主要负责对本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本行主要负责培训一般员工。
第六十五条本行有义务为在职员工的文化素质、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学历提供机会,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和在职学位教育。
第六十六条员工参加在职教育实行分级审批,分级管理。省联社负责审批本行班子成员在职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的更改。本行负责审批其他人员在职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的更改。
员工参加在职教育应先按上述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在职教育。未经批准参加在职教育的,不予更改学历和学位。
第六十七条员工在职教育坚持“学用一致、按需教育”的原则,必须立足岗位工作需要,选择的学习专业应与本职工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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