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与效益的平衡透视大学教育基金会的资金运(13)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证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收益保底”协议,委托理财也绝非安全办法。因为,近期以来,证券商挪用代客理财资金,包括代为理财的社保基金资金,或明或暗造成客户高额损失的事件一再发生,已经不是新闻。委托理财要么不出问题,一出问题就是大问题,届时怎么处置、如何问责?
希望工程的“负面报道”从侧面提醒我国公益基金会在资金投资上需要进一步成熟与完善。[?]事实上,目前在基金会决策机制和管理能力、投资市场的规范程度以及理财服务机构的诚信程度等方面,均存在诸多蕴含有巨大风险的因素。有的投资项目颗粒无收,有的借款成为了坏账,究其原因,排除有关基金会存在的寻租腐败等问题外,有关负责人和管理层人员不具备投资知识、不熟悉投资技术,没有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没有配置齐全专门人才是不争的事实。资本一旦进入投资领域,就必须遵循一般的市场规则,而不管资本来源如何,因此公益机构投资活动更应当慎而又慎。公益机构投资理应将安全和流动放在前面,在保证安全和流动的前提下寻求较高的收益。与此同时,需要加强和规范的还有社会的监督与行业的自律。
(五)管理费意义曲解化
在实地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基金会负责人在谈到管理费用表现得十分谨慎,甚至不愿意阐述这个方面的运作逻辑。R大学基金会负责人在谈及管理费用时严肃地强调说:[?]
我们绝对没有收取任何管理费用,我们都是义务在这里工作的,一分钱都没有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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