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与效益的平衡透视大学教育基金会的资金运(15)
时间:202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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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是正当的,但是许多基金会都没有收取管理费用。实际上基金会负责人本身也对管理费用存在着误解,基金会的基本性质是筹资的慈善事业机构,但是慈善机构的性质和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是不矛盾的,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基金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可以从经费中提取适量的管理费,用于专家评审、基金管理等公务。提取数额不得超过上一年使用经费总额的3~8%,但可积累使用。根据国家规定,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就并不会改变基金会慈善事业的性质。但是部分基金会负责人将基金会工作过于高尚化、神圣化,认为在这里工作就必须高风亮节,无私无为,无欲无求,将收取管理费用误解为是借着慈善事业谋取私利的“丑事”。
(六)基金会低成本运作
目前,过于苛刻的条件使我国大量有事可做的基金会处于“低成本”或“零成本”运作的状态,大大影响了对公益活动的开展和推广。国际惯行的法律并不禁止公益机构在捐款中列支工作成本。在国外,捐款的20%左右作为保证资金安全和机构运营的专项基金,而在我国这个数字却是0,因为老百姓普遍想的是“捐出100元,巴不得有101元花在失学孩子身上”。[?]在一些国外机构看来,基金会如果没有足够的基金运作成本,根本就无法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通过公众筹款开展资助活动的公益机构从捐款中直接列支项目运行费用和行政管理经费,是美国公益机构的一种通行做法。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公益机构可以任意开支,相反,机构运行成本同样是他们非常关注的,甚至成为评价一个机构的关键指标。为提高声誉,每个机构都必须尽力降低成本。美国《Worth》杂志曾评选出美国100家“最好的”慈善机构。所谓最好,是以“是否高效地使用捐款”为依据的,也就是说是否以最低的成本最大限度地使用了捐款人的捐款。这些“最有效率的”公益机构平均筹款成本(7%)和行政成本(7%)之和占总捐款额的14%。加上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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