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8年学院岗位津贴制度实施办法-14 (2)(6)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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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实验室教辅岗位坐班考勤:由实验室主任考勤,出勤率小于80%,扣发基本业绩津贴与此项基本津贴相应部分。
5、管理人员岗位津贴考核:
(1)管理人员应按照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工作程序及流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因私请假者,每天扣除月岗位津贴(基础津贴与业绩津贴,下同)的3%。因个人原因,由组织批准离岗者,从离岗的次月起暂停发岗位津贴。擅自离岗者,停发岗位津贴及工资。
(3)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个人从次月起停发岗位津贴,待分配及在职待聘人员不发岗位津贴。
(4)个人在工作中因不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被投诉者,造成一般责任工作失误,经核查落实后,扣除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50%。工作中出现重、特大责任事故者,扣发责任人六个月至全年岗位津贴,并根据分管领导责任大小,扣发分管副职三至六个月岗位津贴。
(5)因违反国家规定和学校各项政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员,停发一年岗位津贴,个人因违纪违法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理的,扣发或停发岗位津贴。
(6)学院认定应扣发或停发岗位津贴的,需报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备案(7)管理、教学辅助人员综合考核优秀者,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津贴0.3万元。个人年度岗位考核不合格者,扣发基础津贴的50%。
6、教师岗位、实验室教学岗位业绩津贴由超额工作量和超额科研成果绩点津贴两部分组成。实验室教辅岗业绩津贴由基本业绩津贴、超额工作量和超额科研成果绩点津贴三部分组成。教学工作量(本科生、研究生、实验室)计算办法见附件一。超额教学工作量按照下表发放:
超额教学工作量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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