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8年学院岗位津贴制度实施办法-14 (2)(2)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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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60%,年平均科研绩点75以上或指导学生创新项目获国家奖2次以上,公共服务良好。
5、 6级岗位条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75%,年平均科研绩点30以上或指导学生创新项目获国家奖1次以上,公共服务良好。
6、 7级岗位条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上一聘期考核合格,公共服务良好。申请7级教学型岗位需年龄48周岁以上,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75%,公共服务良好。
7、 8级岗位条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60%,年平均科研绩点20以上或指导学生创新项目获国家奖2次以上或获得省级讲课竞赛奖励,公共服务良好。
8、 9级岗位条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75%,上一聘期内有科研绩点或指导学生创新项目获国家奖或获得校级讲课竞赛奖励或教学优秀奖,公共服务良好。
9、 10级岗位条件,上一聘期考核合格,公共服务良好。申请10级教学型岗位需年龄45周岁以上,三年评教平均成绩优良率在学院排名前75%,公共服务良好。
10、 11级岗位条件,上一聘期考核合格,完成学院指定的各项工作,公共服务良好。
(三)实验室专职人员上岗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实验室专职人员上实验教学岗上一聘期必须要有科研绩点且公共服务良好。实验室专职人员上一聘期考核合格者上教辅岗,按职称上岗。
(四)管理岗按照学校规定上岗。
(五)学院双肩挑人员上岗按学校及学院规定执行。
(六)岗位聘任委员会与材料审查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竞聘者进行无记名打分,依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队,按照比例确定上岗人员(对相同分数者重新进行打分),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即获得聘任。
(七)本《实施办法》所涉及的上岗资料须为上一聘期有效时间内的有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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